【关注】高校人才争夺加剧,学者身价飙涨!(附法学部分学者转校史)
1月5日,教育部发布了2017年长江学者公示名单,共有463名建议人选,其中特聘教授148名,讲座教授51名,青年学者264人。【重磅】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公示(附详细名单,新增8个法学一级博士点)
【公示】 2017年度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建议人选发布(法学11人入选)
“所谓大学者,非谓有大楼之谓也,有大师之谓也。”知名学者对于一所大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
其中头顶“院士”、“长江学者”、“千人计划专家”、“杰出青年科学家”等帽子的高校教师更是成为了各个高校间争抢的重要目标。
近些年高校之间的挖人大战越演越烈,也越来越“土豪”,为了吸引人才有高校甚至开出了800万房补、100万年薪的天价。在比拼财力的挖人大战中,一些中西部的大学被挖得伤筋动骨,还催生了一批“职业跳槽教授”。
高校抢人:100万年薪,800万房补
据报道,去年年初,800万房补、100万年薪,出现在上海某高校2017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里;天津某985高校则在诚聘英才的公告中承诺,税前65—120万不等的年薪,60—300万不等的安家费,理工科最高800万的科研启动费,高额年薪、解决配偶工作、子女入学等字眼,纷纷出现在高校人才招聘公告中。
21世纪经济报道2017年消息称,广东某普通高校推出100个职位,为优秀青年博士提供一次性26万元安家购房补贴及最高30万元科研启动费,广东某211高校为“长江学者”和“千人计划”青年学者分别开出200万和100万“购房补贴和安家费”的条件。而放眼东部高校,不乏价码高达年薪百万的例子。
在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中,一位校长吐槽称,“对于我来说,特别害怕听到某某某又被评上了长江学者、某某又被评上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这类消息。因为他们一旦有了什么头衔,就会被人盯上,不少学校开出的优惠条件就来了,年薪100万元+1套房子+20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,有的甚至更高。”
“之所以现在有许多高校喜欢‘挖人’,是因为另一些高校已有不少成功的案例。”关注高等教育的南京某高校教授举例说,清华大学法学院组建之初,曾在全国法学学科排名前三的院校大批引进人才,使该校法学学科迅速崛起。而华东某高校,近年来也是大力“挖人”,经常有学校领导赴中西部工作。
职业跳槽教授
新华每日电讯报道称,在高校用钱挖人的背景下,如今已经形成了一批“职业跳槽教授”。
“高校教师跳槽,这事儿有点像某些人离婚,越离越不珍惜,越来越没感情。”西部一所高校的一位博士生导师,无奈地如此比喻身边一些大学教师的频繁跳槽。
这些“职业跳槽教授”可以分为“蜻蜓点水”型和“狡兔三窟”型。
蜻蜓点水:一个聘期换一个单位,每所学校待三五年。“聘期一结束,立马大抬身价,如果学校不给钱,就跳走了。你要说他违法违规,从法律上他没问题。可你要说他没造成伤害,怎么可能呢?”湖南一所地方院校的人事处处长坦言,“蜻蜓点水”型的教授最让人头疼。此类教授往往资历较深、学术水平不错,有广泛的社会关系,会趁着五年聘期期满、商量续约时开出天价条件,不满足就跳槽。
“这些人很聪明,跳到一个单位可以迅速适应,拿项目、出论文。但是我们发现,他们的科研成果往往是重复性、短期性的,自己履历漂亮了,学校的学科建设、人才梯队培养似乎都和他们无关。”上述人事处处长说,学校如今已经被“跳怕了”,甚至不敢对某一位教师进行长期的大量投资,“钱花下去,聘期一到人跑了,怎么办?”
狡兔三窟:兼职东家一大堆,科研成果没几件。一所高校的青年学者王晓(化名)成功申请到一个国家社科项目,并成为项目主持人。靠着国家社科项目主持人的身份,他先后到好几所普通院校任教。“先到一个地方,拿了安家费,弄到了房子,然后又到另一所学校再来一次。”
王晓原来所在高校的人事处处长说,后来学校收到一所省属院校的信,质问这位老师的行为,“但当时人已经不在我们学校了,对方院校为了引进人才,本身很多人事手续就不规范,最后只能吃个暗亏。就连分给他的房子,产权都拿了,顶多是过几年再出手呗。”
不少受访者称,一些高校教师在多个单位任职或兼职,拥有光鲜头衔的更是“多头聘用”,获取多方的巨量投资,兼职身份一大堆,科研成果却少得可怜。
中西部高校人才流失
挖人大战中最受伤的无疑是一些中西部大学。
东部发达地区高校院所借助自己的地理、经济及其他优势,不断挖人。一些原本整体实力雄厚的高校,被抢得伤筋动骨。历史悠久、学术声名显赫的兰州大学,甚至出现过某一学科人才断档的局面。群英荟萃的兰州大学被网友评为“最委屈大学”,人才流失是重要原因。
面对这样的情况,去年两会期间,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更是在记者会上表态:希望东部高校“手下留情”,“你挖人家的人才,实际上是在挖人家的命根”。
教育部多番表态“不鼓励”,东部高校的“挖人军团”却早已取得不俗“战绩”。
21世纪经济报道称,以代表一所高校“未来”的“千人计划”青年人才为例,历年共有241个单位的2336位青年人才入选“千人计划”。这2300多位优秀青年人才,绝大部分踏进了东部高校的校门。“千人计划”青年人才最多的10所高校,仅有华中科技大学一所中西部高校,其余高校均来自东部——东部上海科技大学、南京工业大学、南方医科大学、广东工业大学、深圳大学等非211工程院校引进的数量,甚至超过了诸多中西部211工程院校。
(内容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,青塔,略有改动)
部分法学知名学者转校史
1.赵明
现任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
转校史:西南政法大学—湘潭大学---西南政法大学—北京航天航空大学—西南大学
2.谢晖
现任广州大学教授
转校史:宁夏大学—宁波大学—山东大学—北京理工大学—中南大学—广州大学
3.钱叶六
现任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
转校史:南京财经大学—苏州大学—华东师范大学
4.吴泽勇
现任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
转校史:河南大学——华东师范大学
5.田雷
现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
转校史:山东大学—重庆大学—华东师范大学
6.陈锐
现任重庆大学教授
转校史:西南政法大学—西南大学—重庆大学
7.刘作翔
现任上海师范大学教授
转校史:西北政法大学—社科院—上海师范大学
8.张泽涛
现任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
转校史:中南财经政法大学—厦门大学—中央民族大学—广州大学
9.耿利航
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
转校史:中央财经大学—山东大学—中国政法大学
10.王志远
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
转校史:吉林大学—中国政法大学
11.葛洪义
现任浙江大学教授
转校史:西北政法大学—华南理工大学—浙江大学
12.陈金钊
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
转校史:河南大学—山东大学—华东政法大学
13.侯欣一
现任天津财经大学教授
转校史:西北政法大学—南开大学—天津财经大学
14.黄文艺
现任中央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
转校史:吉林大学--吉林省社科院—中央政法委
15.刘风景
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
转校史: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—南开大学—华东政法大学
16.谢佑平
现任湖南大学教授
转校史:西南政法大学—复旦大学—湖南大学
17.施鹏鹏
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
转校史:西南政法大学—中国政法大学
18.杨解君(原名张泽想)
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
转校史:中南政法学院—南京大学—东南大学—南京工业大学—广州外语外贸大学
19.陈小君
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
转校史:中南财经政法大学—广东外语外贸大学
20.焦宝乾
现任浙江大学教授
转校史:山东大学—浙江大学
21.王敏远
现任浙江大学教授
转校史:全国人大法工委—中国社科院—浙江大学
22.陈林林
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
转校史:浙江大学—浙江工商大学
23.艾明
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
转校史:广东警官学院—西南政法大学
24.程志敏
现任海南大学教授
转校史:四川外国语大学—西南政法大学—海南大学
25.杨春福
现任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
转校史:南京大学—河海大学
26.林国基
现任西南大学教授
转校史:海南大学--西南政法大学--上海交通大学--西南大学
27.刘梅湘
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
转校史:湘潭大学—西南政法大学
28.杨丽艳
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
转校史:广西师范大学--西南政法大学
29.岳树梅
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
转校史:重庆工商大学——西南政法大学
30.王衡
现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副教授
转校史:西南政法大学——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
31.张明楷
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,东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
转校史:中南财经政法大学——清华大学法学院
32.杨立新
现任天津大学卓越教授,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
转校史:法院—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——天津大学法学院
33.崔建远
现任暨南大学周枏讲席教授、法学院/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,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
转校史:吉林大学法学院——清华大学法学院
34.车浩
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
转校史: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——北京大学法学院
35.陈洪兵
现为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
转校史: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——东南大学法学院
更多:
吉林大学法学院
车丕照老师,为高树异老师(中国大陆地区建国以来第一个国际法硕士点建立者)弟子,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,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
申卫星老师,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,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
郑成良老师,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,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
徐显明老师,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
石少侠老师,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
吴振兴老师,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,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。
刘世元老师,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,现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
杨亚非老师,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,现为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
杨代雄老师,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,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
申政武老师,吉林大学法学院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,在京都大学获得硕士学位,在京都大学攻读博士学位,并先后在吉林大学法学院、日本京都大学、日本北海道大学、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任教。在此期间,申政武教授还担任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客座教授(1994~1996年)、韩国东国大学客座教授,现为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,与他人合译了川岛武宜的《现代化与法》和我妻荣的《日本担保物权法》等著作
邓正来老师,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,后为复旦大学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
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
赵秉志老师,曾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,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
等等
河南大学法学院
吴泽勇老师,曾为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,现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
西北政法大学
周少华老师,曾任西北政法大学教授,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,现为西安交通大学大学法学院教授
等等
西南政法大学
施鹏鹏老师,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
等等
郑州大学法学院
张绍谦老师,曾任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,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
等等
湘潭大学法学院
赖早兴老师,曾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,现任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
等等
南开大学法学院
侯欣一老师,曾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,现为天津财经大学近现代法研究中心负责人
等等
山东大学法学院
于改之老师,曾为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,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。
更多欢迎补充!
学术之路:正常人员流动,只要是对学术发展有利的都应该提倡支持!